蒲公英天使基金介绍

2016-09-17 13:54:56

杭州森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是根据《杭州市蒲公英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设立的由杭州市蒲公英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参股的投资于初创期企业的股权基金。

一、概念界定

  1. 杭州市蒲公英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是由市政府设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政策性基金,其宗旨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引导作用,通过引导基金的引导投资,鼓励天使投资机构(人)对初创期企业实施投资、提供高水平创业指导及配套服务,助推创新型初创期企业快速成长。杭州市高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引导基金的管理机构,将引导基金以该管理机构的资本金形式存续。

  2. 初创期企业,是指在杭州市注册设立,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成立期限一般在3年以内的非上市公司,且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在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在10%以上;
      3.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下或净资产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原则上每年用于高新技术研究开发的经费占销售额的5%以上。

二、基金的管理

浙江浙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做为杭州森琪投资管理合伙企业(下称森琪基金)的管理人(GP),负责森琪基金的运行与管理。

管理人登记编号:P1026120

基金备案编号:SL0272

基金规模:5000万

基金期限:5+2年

托管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结构:

优先级:GP --浙江浙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

      LP --杭州市高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

      LP其他投资者                      69%

劣后级:LP--杭州市高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

交易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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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行业:健康医疗、TMT、新能源、节能环保、高端制造装备、高科技及其他行业特殊机会 

投资策略:关注行业内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领先优势或特色的企业;关注主营业务毛利率高的企业,具有高溢价产品的企业;关注细分行业中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关注具有形成产业链、投资价值链拼图的企业;每家企业首次投资不超过基金规模的10%。

三、基金的联系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关心浙江浙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展的机构与人士就基金的系列内容进行推介和联系,就基金的发展建言建策。

联系人:基金经理  丁浩彬

联系方式:0571-88037890

电子邮箱:dhb@zjtrtx.com.cn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江新城城星路111号钱江国际时代广场4号楼2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