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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立规与常态监管同步进行

2017-09-04 17:12:38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业界认为,这意味着私募基金顶层设计即将落地,将对私募行业产生重大影响。未来条例正式出台之后,私募基金的基础法规体系将得到进一步完善。

我国私募基金业发展迅速。来自中国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7月底,协会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0110家,已备案私募基金58734只,管理基金规模达到9.95万亿元。

然而,在私募基金业飞速发展的同时,一些问题也开始暴露出来。比如,基金管理人过分追求管理规模和收益,对自身的风控合规意识不足等问题。

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今年以来,已经有多家私募基金受到监管层的处罚。如江苏证监局决定对亿鑫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扬州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因为江苏证监局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按基金合同约定披露信息、未建立防范利益冲突的机制等问题。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浙江紫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董事长李栋坚分别警告,并分别处以1万元的罚款。经查明,紫润投资存在四方面违法事实: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个人募集资金、未按规定进行备案、未按规定保存资料。

另外,湖南证监局对多家私募基金公司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这是因为在2017年私募基金专项检查中,发现多家公司存在问题。比如,湖南天盈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存在公开和夸大宣传、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未遵循专业化经营原则等三方面的问题;湖南湘商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包括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和私募基金投资运作不规范。

本文来源于证券日报